“投资理财”“养老项目”“科技创新”“区块链”……近年来,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五花八门的旗号,以“高额回报”“稳赚不赔”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。今年6月是全国“守住钱袋子·护好幸福家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,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,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、养老诈骗和非法金融放贷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,东阳检察结合实际办理的真实案例,梳理了守护钱袋子“黄金法则”,一起来看一下——
【以案释法】
被告人冯某曾因犯集资诈骗罪于2023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,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本案犯罪事实。2020年7月24 日,被告人冯某借他人之名,先后在宁波宁海、东阳成立水产科技公司,并在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的情况下,以水产养殖、经销的名义,在东阳城区范围内通过发放传单、电话邀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,采用虚增借款本金、承诺支付高额利息等方式,骗取他人信任,先后向80名被害人非法集资人民币2197400元,后归还本金、支付利息25740元,实际造成各被害人损失共计2171460元。
今年3月6日,冯某因犯集资诈骗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,结合前罪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。
集资诈骗犯罪中,被害人多为老年人,对新式集资手段缺乏了解,且容易轻信“熟人”推荐,甚至瞒着子女进行大额“投资”,有的被骗后急于挽回损失,反而陷入更深的连环骗局。
那么,如何精准识别集资诈骗,守护好我们的钱袋子?检察官梳理出防骗“黄金法则”4则:
【检察官提醒】
法则1:天上不会掉馅饼,高息回报=高风险陷阱!
凡是承诺“保本高收益”(年化超过6%就需警惕)的投资,尤其是远超正常水平的,99.9%是骗局!牢记:“你贪他的利息,他要你的本金!”
法则2:公章收据≠安全保证!公司招牌≠政府背书!
骗子专门注册空壳公司、私刻公章制造假象。务必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官网查验公司真伪及经营状态,凡涉及集资、理财,必须查看金融监管部门(如央行、银保监会)颁发的牌照,普通工商执照无权吸收存款!
法则3:捂紧信息口袋,拒绝“秘密操作”!
不向陌生人透露存款、房产等财产信息;大额投资前,务必告知子女或信任的亲友,共同商议核实; 切勿因担心子女反对而私下投资,家人是您最坚实的防诈盾牌!
法则4:警惕“解套”谎言,受损立即报警!
若不幸被骗,绝不信“内部关系能追回”的鬼话! 这是二次诈骗的常用话术;立即收集证据(合同、收据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)向公安机关报案! 越早报案,追回希望越大;告知家人,寻求支持!